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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迟退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14 05: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嘉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延迟退休,嘉兴延迟退休,嘉兴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延迟退休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1、浙江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2、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地已缴满10年以上,可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后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延迟退休;3、经人社部门批准允许在单位延迟退休人员。办理

办理条件

1、浙江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

2、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地已缴满10年以上,可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后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办理延迟退休;

3、经人社部门批准允许在单位延迟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1、市本级人员办理延期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填写延长缴费时间申请表;

2、外地人员办理延期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参加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 ,填写延长缴费时间申请表;

3、经人社部门批准允许在单位延迟退休人员需提供《延长退(离)休年龄核准表》。

办理流程

1、办理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填写《延长缴费时间申请表》2份。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参保登记管理处

办理地址:市禾兴南路334号二楼南大厅

联系电话:82053252

》》》嘉兴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