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嘉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10 18:5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嘉兴租赁自住房能提取公积金吗,嘉兴租赁自住房公积金,嘉兴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1500元/月。(二)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每

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1500元/月。

(二)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每月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缴存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房租。

补充提示

1.缴存职工当月未及时办理租房提取,可多月累计提取,最长提取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额度时,按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2.缴存职工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缴存职工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并需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协议。

3.本政策实施之前已办理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按最近一次租房提取至申请当月间隔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累计提取。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