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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嘉兴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招生指南(招生计划+待遇)

发布时间:2023-08-08 09:02: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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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招生政策解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分数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二段分数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

招生政策解读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分数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二段分数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发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学费补助标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各专业定向培养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相关文件要求给予补助。对于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层次学员,由各用人地财政按2.6万元/人标准补助,其中省财政按两类六档给予补助;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和麻醉学等7个专业本科层次学员,给予不少于4.6万/人标准补助。

就业与待遇

2021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各县(市、区)协议所在的农村社区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卫生健康部门商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为事业编制身份。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生在农村社区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回各县(市、区)农村社区工作的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具体报名详情请通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官网、进行咨询和查询。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83687619

南湖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82838369

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2721485

嘉善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4231051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5023587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86022673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7017315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89396680

2021年嘉兴市定向培养各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