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6月4日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6月6日起嘉兴市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检价格从20元/次降至16元/次;混检价格不变,为每样本不高于4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项目价格由5元/次降至2元/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按照“抗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取费用,合计收费不超过15 元/次降至6元/次。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单纯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