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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户口主项变更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8-18 12: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户口变更,嘉兴户口变更,嘉兴户口变更条件,嘉兴户口主项变更受理条件

内容简介

一、民族变更受理条件:1、本人书面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并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变更人民族成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变更人出生医学证明;4、申请变更人父母民族成份及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5、本人所在单位

一、民族变更受理条件:

1、本人书面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并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变更人民族成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变更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变更人父母民族成份及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意见;

6、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含县(市、区)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市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七、其他相关证明。

二、性别变更受理条件:

1、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正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2、申请变更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本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