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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如何注销户口?

发布时间:2023-05-03 12:2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嘉兴户口注销,注销须知,嘉兴市如何注销户口?

内容简介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1)死亡证明(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家属申请、社区(村委会、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2)死亡人员户口簿、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

(1)死亡证明(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家属申请、社区(村委会、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

(1)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2)入伍人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出国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1)出境证件和出入境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2)被注销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失踪死亡人员注销户口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持人民法院失踪人员死亡判决书到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户口,关系人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有关证件。

五、以上人员均须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