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二医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提示
根据浙江省统一安排,对来院就诊人员新冠防控要求有新变化:
1、“三件套”变“四件套”,在原有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的基础上,对就诊患者增加查验行程码。
2、“7天”变“3天”,入院患者则需要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门诊就诊提示
1、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健康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尽量独立就诊。如确需陪伴,仅限一人,陪同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3、全程佩戴口罩。
4、勤洗手,尤其是触摸眼、鼻、口之前。医院各区域均提供快速手消剂。
5、有序候诊,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6、我院实行实名、分时段、预约门诊就诊,请各位患者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
7、可通过互联网医院看病咨询及复诊配药,减少不必要来院。
住院提示
1、办入院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疫情期间谢绝探视。
3、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一床一陪护,且固定陪护人员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串门、不聚集,非特殊原因不离开病区。